
被查处司机与执法人员狡辩

交警专项整治“营转非”大客车
8月5日,云南交警“打非治违”专项统一行动首日。云南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在昆石高速公路科技园路段和昆曲高速公路昆明北路段,查处“营转非”大客车进行旅游包车客运、货运车故意遮挡号牌、小型客车违反规定载货、未随着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违法行为40余起。
【现场】
查处违法行为40余起
上午10时,4辆大客车被昆石高速交巡警拦停检查。客车车身上都喷涂有“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的字样,并且还公布有违法举报电话,但车上几乎都坐满了游客。
一位游客告诉记者,他们是东北来的游客,在家乡报了旅行社的团,这辆客车是一大早到酒店去接他们的,计划要去石林游玩,应该就是旅行社给他们安排的。
一辆客车前门位置,“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字样旁的自动门上,竟然还贴着“云南省星级旅游汽车”的两星级标志。
执法现场交巡警部门联动了交通运输、安监、旅游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现场还查验了一份云南某旅行社“导游出团通知单”,确认大客车确实属于从事违法营运的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决定,要求涉事单位另调一辆具备合法资质的旅游客车转运游客、继续行程,现场扣留涉嫌“营转非”的违规客车,接受调查处理。
集中整治期间,执法人员将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据悉,按照国家规定,“营转非”客车严禁外借、出租。10天针对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的专项统一行动将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游客,外出旅游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不要乘坐无运营许可标识的非营运车和私揽客源的个人车辆。另外,牢记“安全带就是生命带”,规范使用安全带。
【部署】
5次统一行动 严查5类严重交通违法
根据公安部的部署要求,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8月1日至9月27日,在全省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期间,全省交警将突出重点,源头管控,高频次、不间断开展五个波次的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即日起各地交警部门将陆续公布违法举报电话,建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月1日至8月10日
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
据云南省交警总队宣传处民警介绍,自8月1日至8月10日是整治交通违法的第一阶段,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行动。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开展源头排查,发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立即检验、报废车辆,限期清理车辆违法。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发现企业对车辆运行情况不掌握、在外运行的旅游客车未办理包车手续等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大客车及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等一律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

8月13日开始至8月22日
重点整治套牌假牌车辆
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形式,开展“六必查”,即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省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
交警部门还将联合刑侦、治安部门掌握车牌制假贩假线索,铲除制假贩假团伙、窝点。交警部门还将通过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城市车辆智能监控记录系统、车载查询终端系统和移动执法警务系统等,及时发现和查处套牌假牌车辆,发现同一号牌车辆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行驶的,要列为套牌假牌嫌疑车辆,组织布控缉查。
8月25日至9月3日
重点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
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动态监管,严查夜间客车违规运行,落实安全承诺制度,开展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集中检查。
9月6日至9月15日
重点整治校车
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对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将被责令停止驾驶校车;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将被注销校车驾驶资格。
路面执勤中,交警也将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交警将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
9月18日至9月27日
重点整治“酒驾”、“毒驾”
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毒驾统一行动,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交警将联合禁毒部门联合执法,发现驾驶人存在精神萎靡不振、反应迟钝、嗜睡、精神恍惚、神智不清、胡言乱语、目光呆滞等吸毒特征或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及发生交通事故的,将进行“毒驾”抽查检测,并配合禁毒部门规范查处流程,严查“毒驾”。(云南网 记者 杨之辉)